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。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三、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6月6日17: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,报名达到两家以上(含两家)以拍卖方式出让,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。
四、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6日,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6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7时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,提交书面申请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14日17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6月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,后参与报名的,将在24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。
六、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10时止,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10时,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。
七、其他
(一)2018-3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经营农副产品的公司,且向谯城区政府无偿提供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市场摊位,有效期为10年。地块竞买人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40%(含公益性市场摊位),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。2018-38号地块以现房销售方式销售的房屋面积不低于可销售房屋面积的10%。
(二)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《现场成交确认书》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不按期签订的,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,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八、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:
开户单位: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
开户银行: 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
账 号: 175206877812
开户银行: 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
账 号: 1311040429200015395
开户银行: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
账 号: 34001888608053002869
开户银行: 亳州市药都农村合作银行金鑫支行
账 号: 20000188396510300000018
开户银行: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
账 号: 100446239750019999
九、 联系方式
联系人:方鹏
联系地址: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(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)
联系电话: 0558-5523816、5528673(国土资源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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